蘇雅雯2009/02/04
陳幸妤犯了何等大罪?只因她是陳水扁女兒?或只憑邱毅或是名嘴隨口的一句話,就開始杜撰陳幸妤赴美的動機甚至是否會面黃芳彥,連與友人聚餐都在狗仔的跟監下進行。事實需要證據來輔佐,請問媒體有捕捉到任何不法的畫面嗎?難道許多莫須有的罪名,隨著她的家人犯罪,就得跟著誅殺九族?就算今天陳幸妤有罪,半年來媒體每天大陣仗的精神虐待,我想陳幸妤要不是心臟強、夠上進,不是被逼瘋就是要自殺了。
真的替台灣媒體文化感到可恥,除了政治操弄,媒體人不自愛的行為,仗著新聞自由,而加害一名認真上進的台灣女牙醫。今天陳幸妤在美發飆,丟臉的並不是陳幸妤,而是這些不及格又愛拍馬屁的台灣記者。台灣人需要的是有深度的國際新聞,而非這種下三濫手法刺激弱女子以博取版面的惡質新聞題材。
(作者為台大材料博士班學生)
□ 〔 資料來源: 自由時報 〕
2009年2月4日 星期三
丟臉的,是這些記者!
張貼者: 阿凱的部落格 於 凌晨1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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