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日 星期四

阿扁回籠 司法蒙羞

阿扁回籠被羈押,早在大家的預料中,只因換了審理的法官就更裁大逆轉,這樣明顯的政治干擾「未審先判」,讓司法程序正義蒙上陰影,為達目的真的不擇手段?

阿扁案,以司法行政權介入干預審判,太招搖粗糙;其中「大案併入小案」更是侵權行為,無所不用其極的卑劣手段用盡,無非是要剝奪周占春獨立審判空間,蔡守訓二話不說扮演了黑臉,刻意安排了冗長的攻防,馬上被揭穿只是一場企圖掩人耳目的騙局!

阿扁再被羈押,主要用意就是要「羞辱」他;早已透過輿論名嘴製造了「人曰可殺」的氛圍,讓仰當權者鼻息的守門者順水推舟,即使接二連三抗告攻防,激起雙方支持者更尖銳的對立,都抵不過對阿扁恨之入骨的仇視。

蔡守訓最讓人津津樂道的莫過於,對馬英九的特別費以「大水庫理論」自圓其說,「以古判今」的判決文更成了司法界奇文,如今阿扁栽在他手中,他背負的標誌自然更為沉重彰顯了。

不說別的,阿扁案例,就明顯瞭解法官「自由心證」的空間權限有多大,同樣的案件,都會出現截然不同的判決,尤其涉及政治案件更有太多想像的空間,這樣偏頗的司法改革如何贏得民眾的信賴與尊重?

(作者為前新聞工作者)

□ 〔 資料來源: 自由時報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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