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8日 星期日

發臭的「特偵組」!

金恒煒2008/11/30
先問一個有趣的問題。為什麼在「扁案」中,「特偵組」九次「聲押」被告,只有日前的杜麗萍一人倖免於難,得以「交保」,其餘八人都遂「特偵組」所願?

羈押權雖由檢察官回到法官手中(大法官三九二號釋憲文),問題是面對「特偵組」檢察官之「聲押」,司法官形同「橡皮圖章」,一律「所請照准」;大法官的釋憲不就像「具文」!

以陳水扁前總統聲押庭為例,依《中國時報》的報導,法官當庭表明心證,質疑檢方聲請羈押證據力不足。看過全部筆錄的法官認為:一、陳鎮慧、林德訓、馬永成等人「沒有辦法咬上扁」;二、檢方雖採「扁珍混在一起」偵訊,看筆錄內容,也沒辦法咬上扁;三、「國務機要費」一如「特別費」,性質應如馬英九案,且判決確定,「沒有必要不尊重」。檢方不得已下提出龍潭購地案未偵訊前行政院長游錫堃為由,事實是當時負責的相關業務主管全部完成口供,卻獨漏游。法官當場問檢方「為何不傳?」可見法官心證下,無羈押扁的必要,甚至沒有辦法定罪。

那麼,為何最後還是裁定收押?是不是「馬統」政府明示暗示「扁案」非辦下去不可。上意如此,法官因此害怕「秋後算帳」不敢不屈服?另一個原因也不能排除。「特偵組」檢察官都做過檢察長,法官相對年輕、資淺,更重要的是,「黨國化」的「司法官訓練所」下,「訓練」的目的在養成唯命是從、講求輩分、講求服從;「法院是國民黨開的」活水源頭至今有效!資淺法官,遇到資深「特偵組」的學長檢察官,只好「心證」放一旁。

無論出於什麼原因,「特偵組」已信用掃地。美國法學教授孔傑榮連寫兩篇文章,建議馬英九任命由專家組成「特別委員會」以取代「特偵組」,因為「檢察官偵辦貪瀆案的公正持續遭到廣泛質疑」。虧越方如檢察官還敢公然說沒有「押人取供」!

不僅孔傑榮,從二十一位研究亞太地區的著名學者專家公開信,到美國《新聞周刊》、《國防新聞》,全針對「逮捕陳水扁總統」而發言,更不必說諸如「自由之家」、「國際記協」、「國際人權聯盟」、「國際特赦組織」不留情的抨擊了。

現在發臭的「特偵組」急於「放人」,並不能救回自己及台灣的名聲;關鍵人物陳前總統只要押在大牢一天,壓力就不可能平息!

□ 〔 資料來源: 自由時報 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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